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部等多部门联合起草并数次征询相关行业及地方政府的意见,2014年下半年,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商务部研究制定的《条例》修改稿也早已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可能是因为各种利益的博弈或明或暗、错综复杂,至今难成定论。
江苏海众负责人认为,无论是出于何种考虑,国家都应当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种行业”建立起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但“企业数量”与“从业资格”没有必然联系;“正规渠道”不能与时俱进地扩容、升级,导致绝大部分报废汽车流入黑市甚至重新上路行驶更令人触目惊心。至于企业数量解禁以后会不会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该负责人认为,有此可能但政府无需过度操心,“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几年之内国内汽车年报废量就有望超过1000万辆,与之相对应的汽车拆解市场将是一个百亿元、千亿元级的巨大‘蛋糕’;退一步说,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即使真的出现‘需求饱和’,重构市场秩序最有效的‘指挥棒’只能是市场本身。”该负责人说。
关于江苏海众负责人“绝大多数报废汽车流入黑市”的说法看似耸人听闻,但致公党中央2015年3月提交给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关于推进废旧汽车绿色拆解再利用的提案》为其提供了“旁证”——《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全国政协网站上看到,这份提案的表述是:“我国每年应报废车辆中真正进入正规回收渠道的大约只有20%,有近80%的报废汽车一半进入非法拆解渠道,另一半依然在道路上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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