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钟焱律师也持相同意见,不管是失误还是纰漏,都有欺诈嫌疑。合同写的是“1.6T”给的却是“1.6L”,不是欺诈是什么?从订车到出库,即使人员变动,4S店就没人核对?如果消费者都那么专业,一眼就能从外观分辨出差异,要专业的销售何用?在他看来,“退一赔三”也是符合《新消法》规定的。如果消费者去法院起诉,对4S店是不利的,但4S店也可以举证,自证清白。
根据 《新消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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