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当天接到赵先生的反映后,标致龙阳店就进行了自查,发现的确是给错了车,也向赵先生承认错误,提出了几套解决方案,但赵先生提出的“退一赔三”,店方觉得没法接受。
“错误我们是承认的,事情的确因为我们的工作失误导致了客户几个月里在驾驶一辆不是他要的车。但是,赵先生在经济上是没有损失的,所以我们提出原价退车或是换车都可以,除此之外,我们再给赵先生一笔1万-3万元的补偿款。”陈经理说。
但赵先生否认了上述补偿说法,称对方提出的补偿“不到1万元”。赵先生说:“当时陈经理还称,提车时你看过车了,你自己负责,你说气人吗?就像病人去药房取药,药剂师说,你看看真假,过后不负责”。
对于拒绝赵先生提出的“退一赔三”方案,陈经理解释称:“如果同意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诉求,就等于我们承认了欺诈。赵先生订车到提车的整个过程都有记录,根本不存在欺诈。比如我们向厂家的订货单,订车是按月订购的,在赵先生订车的当月,从未订过‘1.6T’的记录,说明我们只是订错了。如果说有‘1.6T’,却给了赵先生‘1.6L’,那是我们欺诈。此外,车辆车架号从头至尾没有变化过,都有据可查。”
记者提出想看一下这份订货单,遭到陈经理拒绝,“不太方便。我们是一家开了十年的4S店,不会因为赵先生一辆车去欺诈他,这对品牌和4S店的信誉都有影响”。
介于沟通无果,赵先生已决定由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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