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单上未标注“T”
记者从赵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上看到,购买车辆栏明确写着,“顶配、2008、1.6T、领航版”等车辆要素的关键字样,既然黑纸白字如此清楚,又怎会搞错?何况在车辆出库后,4S店会对车进行一番检查,难道就没看出问题来?赵先生提供的“交车检查表”显示,单据上罗列着几十项核对项目,大多是针对车辆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的选项,其中也有检查发动机室这一项。
既然检查了发动机室,怎会没发现订购与交付车辆不一呢?
记者仔细查看这张“轿车检查表”,发现了问题。在首行“车型”一栏里,“1.6T”已不复存在。上面扭扭歪歪地写着“20081.6AT领航版”,下方落款的销售员是叶先生。
据了解,“1.6T”的“T”为涡轮增压发动机,而另一款“1.6L”就是自然吸气发动机的,通常销售都不会写“L”,只写“1.6”,而“AT”则是该车为自动挡的缩写。显然,问题在车辆出库前就存在了。
4S店提出1-3万元补偿
对此,标致龙阳店销售经理陈先生向记者解释,按照流程,签订购车合同后,由订车部门将合同录入,再到厂家订车,可能是在录入时,发生了工作失误。“合同写得也不够规范,没写‘AT’,可能在录入时工作人员就把‘T’ 当成了‘AT’,就这样阴差阳错地订了‘1.6AT’。”
陈经理表示,在客户提车前,的确会有几个部门验收车辆,比如储运部等,但大都是对车辆质量问题的检验,验车只是检验车的好与坏,不可能去对照合同核查这辆车是不是消费者订购的车型,具体车型只有销售和消费者两者最清楚。但销售人员叶先生未向赵先生核实购车型号,赵先生也不懂,导致了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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