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专车准入门槛怎么设
5008件意见中,有1/5的意见聚焦在网约车车辆的准入条件上。这其中,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也就是在私家车能否作专车上存在较大争议。
有关网约车车辆性质的846条意见中,有440条支持将其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理由在于: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在车辆的安全检测、驾驶技能、报废年限以及保险税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和巡游车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行8年报废政策。
与此同时,也有379条反对意见。理由包括: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按照8年报废不符合实际,也造成资源浪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创设新的一类,即介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的网络预约车辆,并制定相应的报废标准。
在有关网约车驾驶员准入的205条意见中,有126条支持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观点主要包括:从业资格是政府对于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相关从业技能的基础认证,如由平台企业自行把关,则其既做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缺乏公信力;驾驶员无序进入,会造成运输秩序混乱,服务质量下降,服务纠纷、投诉增多,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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