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练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教练员应该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和索要财务。福州市交管所赵科长表示,“如若有违反,根据情节的轻重,会责令驾校停止其教学工作2个月~24个月,并列入‘黑名单’。”
“按照民法通则43条行使职务行为,教练员的所有行为都代表驾校,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应由驾校承担。”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峰副主任律师建议,“规范教练员行业要从四方面入手:一是要完善合同内容,推行示范合同;二是对驾校实行分级制度,引导驾校往好的发展;三是要监管市场,对驾校以及教练员不好的行为,媒体要进行曝光,驾校应要清出市场;四是希望消费者应该要熟悉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自身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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