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3时50分,在S4成自泸高速公路94公里处发生一起16车相撞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肇事罐车事发时处于超载状态。超载车能否禁入高速?肇事车父子同车,是否有顶包行为?事发后引发热议。

自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来,实行入口称重、对超载货车阻截劝返禁入高速的方案就屡被提及。在四川,2006年、2009年和今年11月底,相关部门都提到了这一方案。但时至今日,这一方案仍未成为现实。“12·8”成自泸重大交通事故中的肇事罐车,超载150%以上,仍进入了高速公路,酿成惨剧。为何提出多年的方案一直没有实现?
高速公司:企业没有执法权
“目前全省都没有搞入口计重,都是出口计重。”昨日,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
“高速公路公司只是对高速公路路产进行经营管理,没有执法权力。”四川高速公路开发建设总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超载、超限由交警和交通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但如果仅靠执法人员现场阻截劝返,也有一定难度,因为“不可能每一个高速公路入口都安排执法人员值守”。
他同时指出,如果实行入口计重,超限检测设备作为执法设备,应当由执法部门来设置。“企业没有这个权力,也没有这一职能。”他说,作为公司、企业来说,没有权力对其进行称重来决定是否放行,更没有权力要求其出示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交通厅:收费站条件限制
“入口劝返非常复杂,实施入口称重,主要是条件有限制。”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超载车往往都是大车,囿于现有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客观条件,大车劝返的话,转弯转不了。而这一情况不仅仅在四川,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几乎是这样。要推进入口称重的工作“很复杂”,“不是哪一个部门就能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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