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符合证据标准抓拍照片难采用 警方表示,虽然陆续收到群众或者网友举报交通违法的照片,但可被采用的比例并不高。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相关业内人士称,因为群众的拍摄仪器可能是随身的手机或者自己的相机,并非专业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所以群众提供的记录资料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只能作为执法的参考证据之一。不过,警方还是非常欢迎群众以照片或录像的形式,向警方微信公众平台或者官方微博举报,希望群众“移动的电子眼”能成为公安执法的有益补充。举报交通违法注意三大事项第一,要有明确的拍摄时间、地点,能从图片或者录像中看出所处的环境,如某某服务区或者某某路标等;第二,尽量有完整的违法车辆信息,包括车牌、车型等,能尽量反映违法行为的全过程,一般要拍摄3张以上的图像;第三,根据我省规定,群众抓拍到相关违法行为后,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举报。
厦门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0日正式启动交通违法“110随手拍”便民服务,该手机应用软件用于民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系内地首创开发的APP软件。警方介绍称,该软件设定了拍照(视频)取证规范,在拍摄时同步采集拍摄时间与地理信息,叠加相关防伪水印,上传后由第三方公证云存证和鉴定,实现电子证据保全,确保了举报内容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