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醉驾缓刑适用司法解释亟待出台
从已判决的醉驾案件看,缓刑适用率较高,社会上因此出现“醉驾判决太轻,缓刑幅度过大”的质疑。以醉驾入刑1年后的一组数据为例,广州两级法院适用缓刑占比超过36%,2013年上半年,缓刑比例超过53.8%。
究竟缓刑该不该慎用?大量适用缓刑是否会削弱刑法的威慑力?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认为,判缓刑也已经认定罪名成立,威慑力肯定存在,一旦定罪,犯罪记录就会入档案,特别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判缓刑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后果,这种负面评价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并非一定要判实行限制人身自由才算有威慑力。即便是普通公民被判缓刑,其很多权利也会受到限制,如在缓刑考验期有违法、犯罪的,要撤销缓刑,继续执行原判刑罚。
但针对国内各地法院对缓刑适用不一致的情况,徐松林建议最高法院能出台统一司法解释,具体规定醉驾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醉驾入刑后,城区醉驾呈现逐年减少趋势,而城郊地区醉驾案数量却逐年递增,例如2014年越秀法院审理醉驾案比2013年减少8.68%,而增城却增长300%,花都增长210.5%。
对此,徐松林分析,中国酒文化根深蒂固,即便将来惩罚更为严格,估计酒驾也很难杜绝,目前城区喝酒后可以找代驾比较方便,但城郊地区代驾行业很少,喝酒的人就存在侥幸心理为省事干脆自己驾驶车辆。要加大宣传提示力度,尤其是对城郊以及农村地区,不妨在节假日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车主不要酒后驾驶。
花都区118件案件,有61件发生在这一时段,占51.7%。醉驾案发时间多为夜晚或凌晨时段,这与交警夜间巡查酒驾及驾驶员夜间放松警惕的侥幸心理有关。不过,也有个别酒驾发生在白天,例如增城有两宗酒驾案件,分别发生在10时20分和17时,都是被执勤民警查获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