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末,各种饭局聚会增多,也是酒驾高发期。酒驾入刑确实带来震慑力,但也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2014年,仅广州市越秀、增城、花都区三个法院就审理危险驾驶案(酒驾案)598件,被告人几乎都是男性,近六成被告30~45岁,整体学历偏低。值得一提的是,不要以为酒后开车只要不出事就没事,数据显示,有近八成的醉驾都是交警例行检查时查获的。
针对酒驾案缓刑适用率较高的质疑,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认为,判缓刑也已经认定罪名成立,威慑力肯定存在,特别对于公职人员而言。目前国内各地法院对缓刑适用不一致,徐松林建议最高法院能出台统一司法解释,具体规定醉驾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案例1:
醉猫“两进宫” 还咬伤两警
36岁的四川男子何某明曾因醉驾受罚,但他不知悔改,刑满释放后不到1年又再次因为醉驾锒铛入狱,还暴力抗拒检查咬伤两名警察。
2013年6月17日,何某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白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20日,2013年10月12日刑满被释放。但他却不思悔改,2014年7月3日下午,何某明在花都区新华路餐馆吃饭喝酒,驾照被吊销的他却在饭后去到停车场打算驾车离开,其间连续碰撞停放在附近的4辆小客车,造成这4辆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公安人员去到现场将何某明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但何某明却暴力抗拒抽血检验并咬伤两名警察。经鉴定,两名警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而何某明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347.5mg/100ml。花都法院审理后,决定执行拘役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2:
喝闷酒后路中间停车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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