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女士的女儿讲,去年9月18日下午,毛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出去办事,行驶到平顶山市开源路时,与毛女士同向骑行的一名中年男子突然拐弯。自行车车把挂住了毛女士的电动车,猝不及防的毛女士当场摔倒。接到毛女士的电话,女儿赶紧来到现场查看。
“我当时赶到时,母亲还在地上躺着,一直说腿疼。中年男子承认是他不小心挂倒了俺妈。”毛女士的女儿说,考虑到母亲可能受伤,她报了警。由于急于上医院救治,双方将车推离现场,并一同到医院为毛女士检查。
男子在医院将300多元的检查费付完,第二天又拿来1000元钱治疗。随后,事故民警在医院对双方进行了事发经过的询问,并做了笔录。
[法院判决索赔败诉],主因是电动车体重超“国标”
“当时男子听说俺妈左腿膝盖粉碎性骨折要手术时,男子说既然已经报警,就让民警处理吧!该拿的他一定拿。”毛女士的女儿说。
“至去年11月8日,事故民警称没有事故现场、监控不清楚,警方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只能出个证明,证实两人发生碰撞,警方也无权让对方给俺妈赔偿,只能起诉到法院。”今年1月,毛女士将撞伤自己的自行车车主岳某告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
双方各执一词,今年10月21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以毛女士所骑电动车超过40公斤属于机动车,应负全责为由,驳回了毛女士的诉讼请求。
至今,毛女士治疗花费的2.6万多元只能自己“报销”。而毛女士案件判决出来后,众多骑电动车的车主戏谑地说“碰上这样的事真是骑不起。”
[记者调查]电动自行车“体重”多数超过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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