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沈海高速开展统一行动,一辆奇怪的宝马车闯入民警的视线。车辆未悬挂号牌,车后面还拖着东西。 民警赶紧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得知,该车已经入户,车牌被盗,因此未悬挂号牌。车主李某东称,他销售大型摩托车,为了便于运送摩托车,便私自在宝马车后焊接挂钩。
因宝马车的挂钩是活动扣眼,车辆夜间在高速行驶时容易脱落,而且“马车”后部反光标识不明显,给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民警对李某东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车辆劝离高速公路行驶。
“轿车牵引非机动车,本身无违法行为,只是‘马车’发光标识不明显。”民警表示,根据规定,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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