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记者采访时,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大爷骑着电动车沿着古田路由西往东向路口驶来,鼓楼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奋翔立即上前将大爷拦下。询问后得知,老人今年75岁,家住金山,准备去找老朋友玩,不小心骑进了机动车道。在向老人介绍基本的交通规则后,陈奋翔和本报记者一起,将老人的电动车抬到非机动车道上,并嘱咐老人小心骑车。
昨日下午4点10分左右,在尤溪洲大桥北桥头附近,8分钟内,记者发现3辆非机动车驶上桥面的机动车道,包括一辆三轮车和两辆超标电动车。桥头的两名警辅人员看见有人骑电动车上桥,立即用手势示意对方靠边停车,但电动车骑手们并未理会,而是靠左驶入机动车内道,并加速离开。
陈奋翔告诉记者,在一些重要路段路口,民警和警辅人员会在外围加强对群众的分流和疏导工作,引导电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等。对不听从劝导闯入机动车道的,民警也加大查纠和处罚力度。“电动车对于福州市民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交通工具。处罚不是警方的目的,希望骑手从自身安全考虑,各行其道,遵守交规。况且,疏堵措施实施以来,路面上也开辟了很多非机动车道,今后非机动车道也将慢慢宽敞起来。”陈奋翔说。
警方又公布 百名违法者名单
昨日,交警部门公布第四批违法者名单,共有100名违法者身份信息,不少违法者是机关单位职员。
记者从名单中看到,这些违法者所在单位包括:招商银行、福州大学、农林大学、平安公司、家天下房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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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哪些电动车不能上路?
“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二)轮胎宽度不大于76毫米;
(三)前后挡板宽度不大于33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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