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网约车新规定
10月21日,上海市正式颁布《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即日起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颁布的文件仍规定只有本市户籍人员、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才能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
而修改之处主要有:关于网约车,将车辆轴距条件放宽为“达到2600毫米以上”,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对纳税和经营服务相关条款也做了适当放宽和调整。关于合乘车,对“人车绑定”的要求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合乘出行可分摊成本标准由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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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网约车新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即刻起,非京人京车从事网约车的行为被叫停。
今后,在北京街面上运营的网约车必须是北京人开的北京牌照车,无论是车、驾驶员还是网约车平台都要持“证”上岗了。昨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据了解,经公开征集意见,两个文件最终做出了117处细节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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