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12月7日发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的相关条文引人瞩目。
据了解,2003年和2004年,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放宽残疾人考取驾照要求,满足一部分残疾人的开车梦,明年实施的交管新规,在这个基础上扩大了范围。
残疾人可以考驾照吗:残疾人期待合法驾车
目前,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但由于残疾人驾驶车辆,会有一定的操作障碍。为此,新规明确了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汽车时,应到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一定要使用规定车型;在车身前部和后部设置专用标志;由专门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和拆卸辅助装置;听力障碍的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没有驾驶证,许多残疾人只得偷偷摸摸地开车。“开车1年多了,能够合法驾车一直是我盼望的事情。”前山个体经营者阿锋对记者说。阿锋小时候患病,听力有缺陷,但戴上助听器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为了养家糊口,他于3年前经营了一家超市。阿锋说:“没有车的时候,我只能在店里卖货收银。”
根据新交规,阿锋的情况在可驾驶机动车的范围,他说,“考证和改车手续再繁琐,我也愿意去办理,光明正大的开车,感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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