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告诉记者,市区每天行驶的电动车数量大约有8万辆,绝大部分都不在《目录》内,由于没有上牌,发生交通事故,不仅查处难度大,查处成本也较高。为此,菏泽曾在今年1月份铁腕治理电动车乱象,凡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三轮、四轮电动车,均在重点整治范围内。
但整治行动最终仅持续了不到一个月便结束了。“菏泽电动车群体太庞大,那边还在生产、销售,这边进行查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张俊福说,治理电动车并不是交警部门一方所能解决的,这需要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或法律法规,切实从源头上规范电动汽车市场。
记者了解到,2015年8月1日起,菏泽等9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就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制定地方性法规。今年8月底,菏泽首部地方性法规《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通过。但目前,关于电动汽车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仍然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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