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月14日起开展交通乱象整治行动,整治时间直至12月31日。将采取点线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对海口全市路段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的驾驶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将其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对违法行为人公开曝光。
据统计,10月14日至10月20日,已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425起。
电动车
违反“九不准”一律顶格处罚
整治行为:占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超标车上路、违规载人、超限载物、手持或加装遮阳伞、违规停放等“九不准”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一律顶格处罚,并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和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车辆,并组织驾驶人参加违法再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
违反“三不准”罚50元并“值勤”半小时
整治行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护栏等“三不准”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
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和翻越护栏行为,一律对违法行为人处罚50元,并由现场执勤民警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30分钟。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将加大现场处罚力度
整治行为: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违法入市、“三车”违法入市、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黄标车违法入市等;
处罚标准:
1、对违停的机动车,由现场执勤交警进行拍照处理。在设置有禁停标志牌的路段,一律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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