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乘客仅通过车主申请商业险赔付,据其称赔付金额约2万元。“这个赔付仅提供给受伤的乘客,要提供各种证件,还需要到上海去办理。现在我的证件还未提交,赔付金也没有拿到。”
“现在我们只是在跟车主联系保险赔偿,并且车主那边也说,这事非常不好弄。”前述拼车乘客向记者无奈说道。
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第三方人士看来,滴滴平台本身只是提供信息的平台服务,不提供用车服务,因此无需对乘客提供相应责任。“这个在滴滴平台的注册用户协议中写得很清楚。但滴滴平台依旧给乘客购买了补充商业保险,这已经是平台最大的善意。”
此外,围绕滴滴平台车辆与乘客实际乘车不匹配的情况,该人士认为,如果平台上绝大部分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可以认定平台没有尽到相应义务。“现在滴滴平台日均订单上千万,里面临时调换的比例仅是少数,且这个从平台方面而言也无法追查。平台已经尽到了最大努力。”
与 该人士观点相悖的是,刘春泉认为专车平台对于消费者应当有安全保障责任,平台应审核司机的驾驶资质、车辆资质以及采取合理措施杜绝司机利用平台侵害乘客权 益。因此,即便有专车平台进行了复杂的法律设计,企图规避平台责任,但若考虑到平台对司机及车辆的资质审核责任,则必须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刘 春泉建议,通过专车平台叫来没有营运证的私家车,驾驶员也没有出租车的服务卡,乘客较为明智的诉讼策略是将驾驶员和专车平台企业共同起诉至法院。“不出意 外的话,被诉的电商平台一定会以自身是信息撮合平台,只提供信息而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不对运输行为承担责任作为抗辩,此时原告律师就有必要向法院主张作 为平台应有资质审核义务,即对方是否是可以从事客运的车辆及可提供客运服务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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