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针对以上问题,中国电力联合会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建议“车桩同步改造,即:建立统一新车新桩实施日期表,并同步推进旧车旧桩改造”。具体来讲, 在新车新桩方面,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在7月1日以后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公告要符合新标准。同时,以7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充电设施提出要求,在此之后必须按 照新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
在旧车旧桩方面,为了解决单方面改造产生充电兼容性的问题,建议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同步改造。第一、建议工信部出台旧车改造相关要求文件,责成电动汽车厂 商履行改造义务并承担改造相关费用;第二、建议能源局出台充电设施制造商及运营商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充电运营商按照新国标进行充电设施改造;第三、建议不 同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部门根据工信部及国家能源局要求制定同步改造时间表,从7月1日起进行限时同比例改造;第四、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布改造进展情况。
此外,对于产品的检验认证,中国电力联合会建议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检测认证统一标识管理,向社会提供经过第三方检测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的产 品证明。据了解,目前政府未指定专门的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获得授权的机构都能进行充电设施的相关认证工作。
关于新标准执行各方看法
根据以上新标准执行建议内容,记者采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主任刘永东,刘永东表示,“目前还处在各方征集意见的阶段,我们会形成一个建议反馈给四部 委,具体的发布时间还不能确定。”对于新国标执行办法是否属于强制性实施的规范,刘永东表示,“新标准还是属于推荐性的标准,但是企业各方会有一个共识, 在具体执行上,都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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