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是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全面调动整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融资租赁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建立以产业链企业之间风险共担、合作经营为主,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模式。加快培育市场,促进产需互促,实现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牵引,配套设施与整车生产同步改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